嘉定审计信息2022年第5期(总第157期)

发布时间:2022-07-28 来源:上海嘉定 点击数:

本期目录

上级精神

▲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党代会精神 研究部署下半年审计工作

▲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

区局动态

▲区审计局召开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大会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次专题会议

▲区审计局召开季度工作会议

内审交流

▲马陆镇开展“三资”专项检查

▲南翔镇成立审计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他山之石

▲泰兴市委巡察办出台巡审协作机制

上级精神

▲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党代会精神 研究部署下半年审计工作。7月20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半年度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总结上半年工作和全市审计机关落实本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审计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全市审计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中央的部署贯穿审计工作始终;要不断健全完善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全市审计工作上下贯通、同向发力。二要坚持审计服务大局的战略定位,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三要在提高政治能力上持续用力,善于把握政治大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审计,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四要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持续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要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促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要围绕稳住基本盘,聚焦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城市绿色转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加强政策跟踪审计,促进破解难点、打通堵点,持续发挥审计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二要围绕保经济社会安全,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国有企业、金融、城市运行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三要围绕强内生动力,加大对五个新城、城市更新等重大工程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完善支持政策、加快项目建设,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四要围绕提资金绩效,紧扣过紧日子要求,坚决维护财经纪律,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以及专项债券发行审核等情况,推动集中财力保疫情防控、重振经济。五要围绕增民生福祉,加大对促进就业优先、提升生活品质等民生项目和资金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抢时间、抓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开展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用铁的纪律打造让党和人民信赖的审计队伍。二要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抓协调、穿透性地抓落实,统筹做好项目的优化、调整和进度控制等工作,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完成好下半年审计任务。三要强化审计整改,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四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提升审计工作效能。五要坚持把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全过程,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会议强调,全市审计机关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在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进程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要牢记嘱托、砥砺奋进,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铭记在心、力践于行,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上海改革发展大局。要把握目标、吃透内涵,学习好、把握好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内涵、任务、路径,找准审计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有效服务奋斗目标的推进。要聚焦重点、保障全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紧盯”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助力政策落地,促进防范风险,推动以自身努力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要用好成果、服务治理,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敢于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认真落实好“三项监督”的贯通协同,做出上海特色。要建好队伍、夯实根基,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以伟大建党精神为引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区局动态

▲区审计局召开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大会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次专题会议。近日,嘉定区审计局召开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次专题会议。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区审计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嘉定区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大会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次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局2022年度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陆俊敏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去年以来,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庆祝建党百年、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等,聚焦审计监督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在护航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成效。

他强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2022年各项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二要强化履责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坚持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干部队伍。

▲区审计局召开季度工作会议。7月15日上午,嘉定区审计局召开季度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七届嘉定区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审计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陆俊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局中层以上干部和优秀青年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局审计干部要全面深刻领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深入实施汽车“新四化”跨越、新动能发力、“双引擎”牵引、“激越疁城”投资、民生保障提升“五大行动”,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审计工作中去。要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做优项目和做强管理“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助力政策落地,促进防范风险。坚持结果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提升审计质效,推动审计在大监督格局中的作用发挥。要加强机关建设,坚持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文明单位建设,擦亮“审纪嘉缘”党建品牌,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培育“忠诚、敬业、清廉”的职业品格。

内审交流

▲马陆镇开展“三资”专项检查。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马陆镇各村收租难的问题,审计办开展了持续两周的“三资”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土地物业收租情况,本次检查主要突出以下三方面:一是数字审计,精准定位。借力“三资”信息管理系统和镇级租赁平台,根据“亮灯率”“当期欠租”“累计欠租”等大数据综合判断各单位土地物业收租情况,结合欠租企业以前年度的交租情况以及相关数据的变化趋势,研判潜在风险,通过直观的数据帮助审计办快速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精准定位高风险对象,实现动态管控。二是联动协作,实地考察。在综合分析数据的基础上,针对高风险村,审计办邀请联村领导,联合镇财政所、税管中心等部门开展实地考察,与村书记沟通交流,充分了解租金欠收的具体原因及当前的收租进程,研判目前现状,共同谋划合理方案。针对低风险村通过电话询问、书面答复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三是及时预警,持续关注。通过本次检查,针对风险隐患较大单位,及时拉响警报,督促各单位做好催租收租工作。审计办也将持续线上线下同步跟踪各单位的收租情况,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

▲南翔镇成立审计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为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南翔镇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经南翔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嘉定区南翔镇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陈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吴雪芬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姜小静,党委委员、副镇长周颂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沈丽莉担任,其他成员分别由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近日,南翔镇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市、区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南翔镇2021年审计工作,并对2022年审计主要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做好下阶段审计工作,党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陈杰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审计赋能,提升发展推动力;三是聚焦工作成效,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他山之石

▲泰兴市委巡察办出台巡审协作机制。近日,泰兴市委巡察办出台巡审协作机制,从“情况通报、选派人员参与巡察、沟通协调、协作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六个方面同向发力、有机贯通,推动实现资源整合、人才支撑、信息共享,凝聚监督合力。

建立情况通报机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巡察办函请审计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被巡察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不具备提供书面材料条件的,巡察办、审计局协调有关人员当面沟通。

建立选派人员参与巡察机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巡察办发函至审计局,提出由审计局派员参加巡察的任务需求及时间要求。审计局收到来函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选派审计业务骨干人员名单提供给巡察办。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巡察办在研究提出巡察计划时,可根据审计局提供的审计成果,优先安排已审计且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巡察办对拟巡察单位认为有必要先行开展审计的,可向审计局提出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议。审计局在拟定每年审计计划草案时,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巡察办意见,并及时将年度审计计划通报巡察办。审计局可根据审计结果,向巡察办提出将已审计对象纳入巡察范围的建议。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巡察期间,巡察组需要借阅审计局相关审计档案资料的,或由审计局派员参与核查有关问题线索的,通过巡察办发函至审计局,审计局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或派员支持帮助。审计人员在巡察组协助工作不以审计名义进行。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巡察组在巡察中认为的确需审计的事项,在巡察报告中提出移交审计局安排审计的建议。巡察办按程序报批后应将有关事项情况移交审计局,审计局视其情况安排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或纳入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审计局实施审计期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问题,因审计手段限制,其核查结果尚不具备移送市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处理条件而认为有必要提供给市委巡察机构掌握的,由审计局提供给巡察办了解掌握。

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巡察办根据审计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将巡察处理结果以文件形式反馈审计局。审计局对巡察办移交的情况,应及时将办理情况或审计结果以文件形式反馈巡察办。如发现应当追究责任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在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时,应当以文件形式告知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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