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苑鼎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致力于推动嘉定高水平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于嘉定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民生保障推进有力,全年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多措并举稳增长,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两新”政策,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092万元用于制造业企业购置先进设备补贴,有效带动企业总投资;积极落实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刺激汽车消费需求,助力区内汽车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带动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持续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保持增值税留抵退税强度,全年区级留抵退税总规模达21.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落实重点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投入区级财政资金11.9亿元,聚焦汽车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未来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助力产业能级提升,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充分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功能,构建多元化批次担保产品矩阵,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精准施策强保障,兜牢民生基本盘。将就业优先置于突出位置,构建完善就业促进体系,发放2200余万元就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量身定制帮扶方案;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安排支出11.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学校31所,改善教学环境,提升办学条件;加大医疗领域投入,安排中央专款及区级配套资金3.2亿元,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增强医疗服务软硬实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安排养老服务专项经费3332万元,改善老人居住环境,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护理等服务;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安排6.2亿元用于交通等重点项目,新建及改造城市道路209.6公里;加大农村综合帮扶,完善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助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抓绩效,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2024年,印发《嘉定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等绩效管理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机制,全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全年开展项目(政策)分析163个,涉及资金总量148.3亿元,实现同口径降本14.4%,对17个项目组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形成了不同领域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的实施方法和分析路径;建立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特别是转移性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落实公物仓管理制度,利用公物仓调剂使用资产4611件;健全房屋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环节的监督管理。
——规范流程促整改,推深做实审计“下半篇文章”。着力构建审计揭示问题与整改落实的贯通机制,强化“上半篇文章”与“下半篇文章”的衔接,严格执行《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重大事项督促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形成审计成果上报、批示跟踪督办、结果收集上报的闭环管理运行机制;出台《嘉定区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工作程序。会同区人大预算工委、区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查小组,开展现场指导督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格局。截至2025年6月,嘉定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映的40个问题149个具体整改事项,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整改金额1.61亿元,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4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01亿元,支出413.0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7.09亿元,支出186.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结余0.21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9亿元,支出2.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当年0.46亿元。
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公务仓管理、非税收入、专项债券等方面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物仓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闲置资产入仓制度未全面落实。区级各预算单位参与度不够,未按规定落实每年两次集中办理闲置资产入仓,导致公物仓信息系统内资产数量较少。截至审计日,在区级公物仓信息系统中,仅有6家单位的在仓资产123件。
二是实体公物仓数据未纳入公物仓信息系统。截至审计日,实体公物仓在仓资产121件,相关资产数据未进入区级公物仓信息系统。
(二)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入库。截至审计日,2024年以前开票的2笔非税收入90.55万元未及时征收入库;房屋出租收益58万元未及时收缴。
二是部分应作废非税票据未及时在系统中作废处理。截至审计日,11家执收单位2021年至2024年期间重复开具的57笔非税收入票据未及时在非税系统中作废处理。
(三)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覆盖面不足
2023年至2024年本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9个,2024年区本级仅对1个专项债券项目试点开展了专项债券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覆盖面不足。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全覆盖审计情况
重点对12个区级部门开展了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部分审计事项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实现了全区72个部门一、二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及调整不科学精准
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编制时对项目预算预测不科学,导致20家单位38个三级项目实际未执行,涉及调整预算金额2710.29万元。
二是部分单位预算调整时对项目预算预测不精准,部分年中调增项目推进未达预期,导致25家单位58个调整预算新增的三级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0%,涉及调整预算金额10083.4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4280.62万元。
(二)个别单位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个别单位未将非财政拨款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涉及2024年非财政拨款收入2127.36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2331.14万元。
(三)预算资金管控不严格
一是存量资金上缴不及时。19家单位未及时将利息、学费收入、销售款、历年结余等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涉及金额合计1797.07万元。
二是资金拨付脱离预算管理。2家单位分别存在无预算出借下属事业单位备用金、在往来款中列支培训费用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206.67万元。
三是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9家单位分别存在多头支付或多付费用、费用支出审核手续不全、提前支付合同费用、劳务补贴未见明确标准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787.41万元。
(四)部分单位专项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
7家单位绩效指标未突出重点或未能体现同类二级构成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10家单位分别存在未合理设置成本指标、时效指标及产出指标,将满意度指标编入效益指标,部分指标设置过于笼统、指标之间逻辑不对应等问题。
(五)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是合同签订程序倒置。6家单位的6份合同程序倒置,分别存在邀请招标前已确定服务提供方、先付款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日期晚于服务期限开始日期等问题。
二是合同条款明显缺漏。2家单位6个项目合同重要内容不明确,分别存在数量或单价不明确造成结算依据不足、合同条款中工期延误事项未响应招投标文件等问题;12家单位的19份政府采购线上合同未约定服务期限或服务期限不明确。
(六)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
6家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分别存在未建立监督管理及奖惩机制、未能落实对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项目验收中专家组验收意见不全面、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后期绩效未进行跟进等问题。
三、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7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及部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的7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合计50.81亿元,其中:2个跟踪审计项目28.77亿元,5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22.04亿元,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和追缴资金共计870.8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招投标环节管控不严格。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的工作质量缺乏约束,存在未按设计图纸及工程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等问题;2个项目的部分专业分包工程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被授权委托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二是项目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4个项目部分合同签订的进度款支付、工期等重要条款与招投标文件约定不一致;个别项目设计和监理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变更后未履行备案手续;个别项目施工总包合同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中关于工程价款调整的约定前后矛盾,造成执行偏差;3个项目的部分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未按规定在中标后30天以内签订。
三是多计竣工结算和决算费用,资金管理不严格。4个项目的竣工结算存在工程量多计、价格虚高等问题,竣工决算存在费用重复列支、建设期利息多计等问题,共多计费用651.98万元;个别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未及时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和应上缴的结余资金共计218.91万元。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本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抽查了区农委,具体事项延伸了3个镇。根据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数据,截至2024年11月,农村三级集体经济组织净资产为317.8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三资”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不完善。区级层面未及时更新“三资”监管平台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抽查的3个镇有102家镇级全资、控股集体企业以及45份土地、房屋合同未纳入“三资”平台监管,已拆除、处置的8437.33万元资产在“三资”平台上未及时清理。
二是部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村将已纳入土地减量化项目的土地对外出租,因退租补偿增加复垦成本40万元。
三是资产和土地资源的合同签订执行不到位。区级及3个街镇未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更新租赁指导价文件和征收协议模版。审计抽查5个街镇发现:2个地块征地补偿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10处房屋、4处土地出租价低于指导价,2份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存在期限超过20年,4份合同未在上海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个别集体企业股权公开转让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收取转让价款,造成地块闲置。
四是个别停车场、为民餐厅内控不严,存在管理风险。个别村未对村停车场制定收费管理制度及方案,委托个人收费未签订协议,2021年至2024年停车费由个人收取后按年上缴村委会,合计上缴32.34万元,集体资金长期滞留在个人账户。个别为民餐厅未建立收费管理审核制度,租金由个人以现金收取,不定期上缴合作社入账;票据管理不规范,2023年至2024年,开具结算单共计314份,其中缺失99份。
(三)城市维护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对本区城市维护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抽查4家主管部门的城市维护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协同不到位,部分区管公路多头养护。交通部门与环卫部门重复投入人力、财力对部分区管公路进行同质化作业,共涉及澄浏公路等50条公路(路段),重复投入公路保洁预算资金约922.59万元。
二是镇级自来水厂未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6家镇属自来水公司未按文件规定及时上缴污水处理费,最长延迟缴纳时间达14个月。截至2025年3月底,延迟缴款金额合计约5542.11万元。
三是对养护单位考核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养护单位对9座桥梁的巡查频次未满足规定要求,但考核未进行扣分;雨污水泵站运行维护考核不严谨,未依据合同进行考核,也未制定书面的考核细则。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至2023年底,重点审计的4家区级企业账面资产总额370.28亿元,负债总额225.77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44.5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物业资产租赁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不高。2家企业对物业资产动态监管不到位,物业转租、减免滞纳金等事项未履行必要程序;企业的物业资产信息化平台功能不完备,无法有效实现租金收缴动态管理和历史租金对比分析,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是采购管理不规范。个别下属公司评标管理办法分值权重设置不合理,导致报价较高、实力较弱的供应商中标;个别物资采购合同签订未响应招投标文件,设置开口价,且调整价格就高不就低。
三是收入确认不及时。2家企业历年收益1359.48万元、历年污泥处置补贴5364.30万元等长期挂往来账,未及时确认收入。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12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对全区部分审计事项利用大数据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系统管理及使用存在欠缺。个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个别模块表述错误,系统中部分已到期的资产租赁合同滞留于“在租物业”分类,导致物业状态数据失真;个别系统的模块功能未达到系统开发需求规格,互联网信息采集功能模块未及时投入使用。
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8家单位部分信息化项目及软件未记无形资产,涉及金额合计654.67万元;2家单位的工程项目及设备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合计4759.31万元;2家单位6处房产闲置;2家单位生物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水产养殖产品未在账面体现,库存猪管理系统记录及出栏记录等不准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本区2021年至2023年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对1个镇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关注资源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渣土消纳脱离监管。因镇级部门间信息未实现有效对接,源头监管不到位,个别镇6个项目未申请渣土处置许可,9个消纳卸点未备案。镇级层面未对各村工程渣土收费进行规范指导,9块已办理卸点备案手续的集体土地中,8块存在渣土消纳不收费或者收费偏低现象。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3个镇实施的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发现,管道CCTV检测报告披露的管道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尚未整改到位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未养护,存在屋顶严重损坏、泵站格栅缺失、无围网或杂草覆盖整个围网等安全隐患。
三是部分土地减量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在对2个镇审计中发现,35个2021年之前立项的土地减量化项目未实施或需撤销,立项面积合计23.61公顷,涉及市区两级已下拨资金合计19137.73万元;个别镇18个2018年至2021年立项的土地减量化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立项面积合计10公顷,涉及市、区两级已下拨资金合计3822.87万元,尚未复垦验收,项目推进缓慢,存在资金沉淀。
五、审计建议
(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要深入推动公物仓管理制度落实,高效发挥公物仓系统的统筹调配作用,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严控新增资产配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加大对债券资金的绩效评价覆盖面,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明确各环节的绩效管理要求,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二)严格部门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要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从严从紧控制各类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要优化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全面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一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从项目谋划、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全方位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质效。二是区镇两级要理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体制,进一步提高“三资”监管平台的运用水平,摸清家底,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三是要加强职能部门间工作协同,落实城市维护各方工作责任,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加强对第三方单位的考核管理,确保城市维护项目资金高效使用。
(四)强化全过程监督,提升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水平。一是要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督促国有企业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设,规范物资采购、存量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真实性、完整性。二是要筑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化项目、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等类别资产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各类资产的使用效益。三是要严格规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针对工程渣土管理、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等突出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清单化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告反映的是嘉定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本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区政府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纠正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政府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区政府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有力践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深化和自觉运用党对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为嘉定开创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