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4日,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以下简称区机管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机管局为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区机管局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能基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建立了《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汇编》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级补助收入长期挂账未编入预算。截至2024年12月底,区机管局账存以前年度区法院、区检察院转入市拨物业管理资金余额333.58万元,未按规定在申报区司法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收入预算时,一并将上级补助收入编入预算。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财政。区机管局委托上海绿洲投资控股集团,将其位于东大街465号的房屋出租。根据协议测算分成后,区机管局应收取房屋收益58万元(税后)。截至本次审计日,上述非税收入未收缴财政。
(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多计费用。2024年,区机管局实施的金沙路区域场地整合项目,审价单位对合同外新增工程定额套用错误,审价结算多计工程款4.02万元。
(四)部分民用住宅长期闲置。截至2024年12月底,区机管局名下的5套合计299.69平方米民用住宅闲置,未按规定委托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进行资产盘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嘉定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区机管局应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精准预算编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合同履行全过程内控监管,提高房屋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机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