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9206000-2022-001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生效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文 号: 嘉审综〔2022〕3号
关键词: 内部审计指导意见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嘉审综〔2022〕3号

嘉定区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内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和相关专题会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提高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单位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关于完善本市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委审办〔2021〕8号)以及《嘉定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完善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站位,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政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及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是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有效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与党和国家经济工作重点相衔接,不断强化单位内部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完善内部审计职能运行的管理模式,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配备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在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审计署11号令,率先探索建立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定期听取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支持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排除各种因素干扰,全面反映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等事项,要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三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对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违规事项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内部审计机构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聚焦重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内部审计任务

(一)有效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一是摸清底数。内部审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按照审计署11号令和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部署要求,在摸清本部门、本单位被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内部审计力量和资源状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全面开展各项审计业务。二是突出重点。通过创新审计方法、优化组织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在一定周期内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消除监督盲区。

(二)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一是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法定职责、行业特征、管理特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等,将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系统和行业内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时效性强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二是关注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地。要聚焦地方党委、政府重点任务,以及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本部门、本单位推进情况,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与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地方党委、政府重点任务有机衔接,助力国家重大政策和地方党委、政府重点任务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落地。

 (三)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一是持续推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重点关注一般性支出压减、预算绩效管理、存量资金盘活等情况。二是关注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重点关注企业在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盈利及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聚焦国有企业违纪违法高发领域,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开展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一是开展内控体系健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立足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管理实际,梳理内部控制脉络,聚焦关键业务和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系统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揭示各类风险隐患二是开展内控制度专项检查。对内外部各类审计、巡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高风险问题对应的事项和领域,从举一反三、完善内控体系的角度,开展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检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离得近、看得清、反应快的优势,做实内部审计常态化“体检”功能。

(五)开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制定轮审计划。以推动权力规范运行、促进责任落实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管理的下级单位以及负有经济管理职能的内设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以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人员)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轮审计划。二是客观评价经济责任。拓展审计深度,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的审计力度,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六)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实施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投资绩效等环节,督促建设主体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投资绩效。

(七)积极配合上级审计工作。区审计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区政府批转,将对3个街镇、3个委办局、4个区属企业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结合其中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各相关单位内审机构应按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提前介入前期准备工作,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促进自查问题的即知即改;在审计过程中积极参与配合,确保各审计项目任务顺利推进;在审计后,主动督促相关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整改效果,促进各单位提升管理水平,防范重大管理风险。

三、多措并举,促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一)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整改,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当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压实本部门、本单位各层级的整改责任,确保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举一反三,对普遍存在、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要在系统内全面排摸,从制度机制上进行规范,将点上问题整改扩展到面上业务规范。三是推动形成整改合力。探索建立审计整改联动督导机制、后续跟踪检查机制和内部公告制度,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内部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贯通,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提升整改成效。

(二)加强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规范体系。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加强管理,全面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审计评价、问题定性与事实、法律法规依据相统一。三是加强购买服务的质量控制。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实施的审计项目,要加强源头管理和结果评估。

(三)创新审计方法和组织方式。一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业务特点,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利用信息技术积极推广大数据审计应用范围,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综合运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方式,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二是积极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整合各类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

(四)加强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一是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按照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建设信念坚定、结构合理、专业胜任、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内部审计人才队伍。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的重要部门和重点单位,要配齐配强内部审计力量。二是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教育培训,确保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等适应内部审计工作发展需要。

(五)完善审计结果报备和信息统计制度。一是提高内部审计信息统计质量。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审计署11号令、《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基础信息、业务成果信息的统计,夯实日常统计分析基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反映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成果。二是落实内部审计工作信息报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等资料报送区审计局备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季度按时上报特色业务信息至少1篇,区审计局每月编辑一期《嘉定审计信息》和每周编辑一期嘉定审计微信公众号,传达上级审计机关精神、区审计局工作动态,交流内审特色工作信息。各部门、各单位在第一季度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上报工作总结,第四季度上报审计业务综合分析报告。

(六)深化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一是找准业务指导切入点。区审计局将加大对备案资料的研究分析力度,结合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审计整改和内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二是不断创新业务指导方式。建立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注重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将区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职能,与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职责有机结合,会同主管部门联合加强行业性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促进有关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行业特点,区审计局将以“以审代训”、专题教学、案例分析、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促进提升内部审计水平。

(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一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区审计局要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和能力建设,使内部审计不断适应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二是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区审计局要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进行检查以及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内部审计提质增效。区审计局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将结果纳入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审计署11号令有关规定,督促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抄送有关主管部门。三是开展内审工作评比活动。第四季度,组织年度内审优秀审计项目评审活动,通过评比交流,鼓励内审人员加强对审计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引导内审人员比质量、比效果、比规范,促进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八)完善内审工作考核机制。一是坚持分类考核。在考核组织形式上,将继续对街镇、委办局和区管企业实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二是坚持基础工作考核与项目考核、特色工作考核相结合。在基础工作考核中,要求内审机构要加强与区审计局的工作配合,配合情况由相关审计组对内审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评价,纳入考核。严格考核各内审机构提交年度计划、总结、信息、审计业务综合分析报告、内部审计统计调查表、审计报告、领导批示材料以及审计整改材料等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审计项目质量考核主要结合项目评优工作实施,要求各单位提交一份当年度或上年度最好的项目档案参评;各单位在年底考核中提交不超过5项特色工作,由区审计局综合考评组进行考核评价,鼓励引导内审机构重视审计质量,不断开拓创新。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