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9206000-2018-002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生效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文 号: 嘉审综〔2018〕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嘉审综〔2018〕8号

嘉定区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内审机构:

2018年,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审计机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效能,服务嘉定改革、建设和发展,为推动嘉定区加快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现结合我区内审工作的实际,对全区内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好学习宣传,提升对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对于审计监督的新定位、新要求,全面改进和加强审计工作。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已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对于各单位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推动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支持内审机构独立、客观开展工作。

二、找准内审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规定》赋予了内审机构12项主要职责任务,把内部审计的监督范围拓展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特别是新增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等5项职责,这是新时代、新形势对内审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内部审计实现更高价值的现实需要。内审计人员要深入理解新任务和新要求的深刻内涵,在继续履行好原有职责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审计监督内容和范围,着力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促进内部审计更加全面发挥职能作用。

(一)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要结合财政改革的新精神和促进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对基层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审计。一要重点关注预算管理。要继续开展“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关注非税收入管理、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实等情况。积极开展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揭示重点领域财政资金投入不够、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使用不合规、资金闲置等问题。二要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考察费支出情况持续跟踪监管,关注津补贴、公务卡使用情况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三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风险、政府隐性债务等金融风险。各内审单位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重大投资、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政府性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关注国企在股权收购、对外投资、重组改制、业务经营等环节的风险控制和利益输送等情况,深入揭示有关风险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堵住财政管理中的风险漏洞,坚决防控隐形债务风险积累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

(二)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深入贯彻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升审计成效。一是要建立经济责任轮审制度。要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按照“对重点部门、下一级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有效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同时,推行党政领导的同步审计,满足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人员)管理监督需求。二是要抓住重点审计内容。关注领导干部制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等,继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三是要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要与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实施、审计整改问责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投资项目审计。严格贯彻落实2017年9月审计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内审单位和内审人员要依法独立开展审计,不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一是要认真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审价工作。加强对委托审计业务的质量监督管理,深入细致地开展工程造价的审核把关,努力节减财政性建设资金。二是要开展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及时揭示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招投标、承发包、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三是探索开展项目预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尝试开展对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预审,强化项目事前监督,提前揭示和防范不规范问题。

(四)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各内审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审计发展模式。在审计目标上,逐步实现由“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转变;在审计内容上,逐步实现由结果评价向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并重转变;在审计对象上,逐步实现由财务活动向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转变。要从深层次对本部门和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考核,对影响经济活动效果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策,促进本部门、单位建立防范措施、预警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决策管理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预防的能力。

(五)积极配合上级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上海市审计局的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年内将对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海上文博苑等进行跟踪审计,对土地减量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区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已经区政府批转,各相关单位内审机构应按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提前介入前期准备工作,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加强业务指导,促进自查问题的即知即改;在审计过程中积极参与配合,确保各审计项目任务顺利推进;在审计后,主动督促相关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整改层次,促进各单位提高管理水平,防范重大管理风险。

三、完善内审组织管理,切实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一)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重视内审队伍建设,严格内审人员准入制度,充分保障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依法、独立履职尽责。内审人员数量应与审计工作量相匹配,内审人员素质应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相适应。加强内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后续教育培养,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内审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街镇要为审计办公室配备、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专职内审人员,确保审计力量投入;各委办局要加强统筹管理,组织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下属单位多、监管需求强的委办局要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配置专职内审人员;各区管企业要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继续加强专职人员的配备。各单位应积极探索委托审计,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弥补审计力量不足,满足审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

(二)完善内审制度。按照《规定》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内部审计现行制度、办法的清理和修订,以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一是要落实各项审计组织制度。落实主要领导直接分管制度,完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制度机制,以制度规范制定年度计划,推进工作开展,监督审计整改,促进成果利用。二是要继续完善内审监督制度。要结合领导要求和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各项审计监督制度,明确内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各类审计工作,做到履职到位不缺位、尽责依规不越界。三是要建立完善内审工作规范。要在审计计划管理、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档案、工作纪律等各个审计重点环节,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加以规范。此外,要切实加强购买社会中介服务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审计项目,内部审计机构应把好合同签订关口,就审计目标、审计范围、重点内容、评价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审计过程控制,严把审计报告质量关,并对采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结果形成的内部审计结论负责。

(三)打造“精准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在各项审计中,都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揭示履职不到位、损失浪费、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一是要大力推行“菜单”式审计。要在梳理总结已有的审计经验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将各类审计中必须关注的审计内容、应审查的资料、应采取的方式方法和应参照的法规制度进行整理,建立审计实施工作“菜单”,按“菜单”实行标准化审计“体检”,确保全面审计和规范审计,扫除监督盲区。二是要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需要我们在审计理念、审计方法上不断创新。否则,就会被淘汰。另一方面,多年来,人手少、任务重是我们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解决这一问题,仅靠传统的翻账本方式是行不通的,寄希望于大量增加编制也是不现实的,出路是科技强审,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要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提高审计监督、过程控制、决策支撑能力,努力抢占审计事业发展制高点,要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运用大数据条件下的审计方法手段,提高审计人员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有效缓解人手不足的困难。三是要注重审计整改。内审人员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注重发挥部门合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清单,在检查审计整改时,填写问题整改清单,将两个清单对接,实行“对账销号”,推动审计整改。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结合审计结果强化对内设机构的监督管理及考核,把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接受内部审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责任主体,要及时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按期书面报告整改进度;内部审计机构要建立审计整改检查工作机制,对审计要求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建立登记和销号制度,促进被审计对象认真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和改进管理,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运行机制,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

四、加强内审工作指导,切实增进内审业务交流

(一)组织内审业务培训交流。一是继续加大内审培训交流力度。2018年,区审计局将以挂职锻炼、专题教学、以审代训、案例分析、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内审人员交流学习,组织内审人员到厦门大学或者审计署指定的地点培训,到内审工作有特色的周边地区进行业务交流,牵头开展内审机构之间的横向交流活动,促进审计人员梳理新的审计理念,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开展内审交流评比活动。第三季度,开展内审科研论文评比交流活动,第四季度,组织年度内审优秀审计项目评审活动,通过评比交流,鼓励内审人员加强审计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引导内审人员比质量、比效果、比规范,促进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三是加强内审信息交流。要求每个内审机构每季度按时上报区审计局特色业务信息至少1篇,区审计局每月编辑一期《嘉定审计信息》,传达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动态,交流内审特色工作信息。今年将开展论文评选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各内审机构在一季度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上报工作总结,第四季度上报审计业务综合分析报告,区审计局年内发行2份以上内审特刊,专题交流内审机构特色工作和成果。

(二)完善内审工作考核。一是坚持分类考核。在考核组织形式上,今年将继续对街镇、委办局和区管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分类评选年度先进单位,其中:街镇的先进比例不超过50%,委办局和区管企业的先进比例不超过30%。二是坚持基础工作考核与项目考核、特色工作考核相结合。在基础工作考核中,要求内审机构要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配合,配合情况由相关审计组对内审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评价,纳入考核。严格考核各内审机构提交年度计划、总结、信息、审计业务综合分析报告、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计报告、领导批示材料以及审计整改材料等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审计项目质量考核主要结合项目评优工作实施,要求各单位提交一份当年或上年度最好的项目档案参评;各单位在年底考核中提交不超过5项的特色工作,由区审计局综合考评组进行考核评价,鼓励引导内审机构重视审计质量,不断开拓创新。

(三)加强内审指导。一是开展内审走访指导。由分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结合审计项目实施,指导联系相关单位内审工作,开展内审工作调研,及时帮助解决内审机构在组织领导、基础建设、业务开展、特色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二是突出指导重点。年内,在重点委办局内审机构建设、内审常见问题分析、内审制度建设方面、业务菜单化、计算机辅助审计及审计业务综合分析报告撰写等方面,区审计局也将强化对内审机构的指导,帮助内审机构提升工作能力。三是继续加强“以审促建”和“以审促质”工作力度。结合区审计局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单位内审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被审计单位领导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机制。

 

 

 

2018年3月29日